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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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也被称作“经济北约"。前身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P4),是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四国发起,从2002年开始酝酿的一组多边关系的自由贸易协定,原名亚太自由贸易区,旨在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2013年9月10日,韩国宣布加入TPP谈判。2013年11月25日,安倍表示将在2013年内将促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达成协议。2016年2月4日,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和越南12个国家2在奥克兰正式签署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协议。TPP协定需要各国立法部门(国会、议会)批准通过,整个TPP生效还需要很长时间。2017年1月21日,美国白宫发布新施政纲领,宣布退出TPP和北美自贸区。

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新西兰、新加坡、智利、文莱

2002年

美国(已退出)、日本

占全球经济比重达到40%

TPP

背景概念

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协议)

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02年,新西兰、智利和新加坡首先在墨西哥APEC峰会上就建立FTA举行了谈判,文莱于2005年4月加入谈判并最终签署协议。2005年7月,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和文莱四国签订了“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SEP)。由于该协议的初始成员国为四个,故又称为“P4协议”。

2009年11月1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其亚洲之行中正式宣布美国将参与TPP谈判,强调将以此促进美国的就业和经济繁荣,为设定21世纪贸易协定标准做出重要贡献,要建立一个高标准、体现创新思想、涵盖多领域和范围的亚太地区一体化合作协定。与此同时,秘鲁、越南和澳大利亚也宣布加入TPP谈判,TPP谈判由此实现了由“P4”向“P8”的转变,并呈现亚太地区参与国家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根据TPP的协议,TPP成员国家的政治体制必须是尊重自由、民主、法制、人权、普世价值观。而且TPP统一监管标准包括:贸易和服务自由、货币自由兑换、税制公平、国企私有化、保护劳工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资源、信息自由(包括新闻自由、互联网自由等等)。

根据TPP的协议,TPP有五大突出特点:一是要求全面市场准入,即消除或削减涉及所有商品和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二是促进区域生产和供应链网络的发展;三是解决数字经济、国有企业等新的贸易挑战;四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帮助成员国加强贸易能力建设,实现贸易的包容性;五是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平台,吸纳亚太地区其他经济体加入。

发展历程

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协议)

tpp

TPP前身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05年5月28日,文莱、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四国协议发起跨太平洋伙伴关系,签订并生效的经贸协议,成员之间彼此承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以及投资等领域相互给予优惠并加强合作。协议采取开放的态度,欢迎任何APEC成员参与,非APEC成员也可以参与。该协议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建立自由贸易区。

2006年5月1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新西兰和新加坡生效,对智利和文莱生效的时间分别为2006年11月8日和2009年7月1日。

2008年2月,美国宣布加入,并于当年3月、6月和9月就金融服务和投资议题举行了3轮谈判。

2008年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决定参与TPP谈判,并邀请澳大利亚、秘鲁等一同加入谈判。

2009年11月,美国正式提出扩大跨太平洋伙伴关系计划,澳大利亚和秘鲁同意加入。美国借助TPP的已有协议,开始推行自己的贸易议题,全方位主导TPP谈判。自此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更名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开始进入发展壮大阶段。

2010年,马来西亚和越南也成为TPP谈判成员,使TPP成员数量扩大到9个。

2010年3月15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首轮谈判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参与谈判的共8个成员:美国、智利、秘鲁、越南、新加坡、新西兰、文莱和澳大利亚。此次谈判将涉及关税、非关税贸易壁垒、电子商务、服务和知识产权等议题。美国较为强调的内容包括推动清洁能源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促进其制造业、农业以及服务业的商品与服务出口,并强化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2010年11月14日,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高峰会的闭幕当天,与会九国同意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提案,将于2011年11月的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高峰会完成并宣布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纲要。

2011年11月10日,日本正式决定加入TPP谈判。

2012年10月8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墨西哥已完成相关手续,正式成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第十个成员国。墨西哥经济部指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是有国际影响力的贸易组织,加入该协定为墨参与亚太地区经济事务提供了平台,为墨西哥出口打开了新的机遇之门,也有利于发挥墨西哥在全球供应链中的作用。

2012年10月9日,加拿大遗产部长莫尔(James Moore)代表国际贸易部长法斯特在温哥华宣布,将正式加入《跨太平洋战略伙伴关系协定》(TPP)。

2013年9月10日,韩国宣布加入TPP谈判。

2015年10月5日,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2个国家已成功结束“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谈判,达成TPP贸易协定。

2016年2月4日,在新西兰奥克兰,由TPP12个成员国代表参加的签字仪式,《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正式签署。

TPP协定需要各国立法部门(国会、议会)批准通过。但由于美国内部分歧大,加上民主、共和两党总统候选人均反对,掌控国会参众两院的共和党高层对部分条款不满意,tpp在奥巴马任内获得国会批准的前景非常黯淡。

2016年11月10日,日本通过了TPP协议。

2016年11月11日上午,美国参议院议长米奇奥康纳宣布,奥巴马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计划被正式枪毙。

2017年1月23日,特朗普签署总统令,宣布“永久退出TPP”。1作为替代方案,他提出与以日本为首的TPP参加国分别缔结贸易协定。特朗普政府高官指出,日美首脑会谈中,“预计较多的时间将被用来探索TPP替代方案”。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表示,将准备应对特朗普要求进行双边协定谈判的情况,“致力于设想到各种事项并能够加以应对”。安倍在日本众院预算委员会上就日美贸易谈判指出:“自由贸易协定(FTA)和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并非完全不可行。

参与国家

截至2015年,成员有美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墨西哥和秘鲁。其经济规模占全球经济总量的40%。中国目前没接受该协定,加入尚待时机。

2017年1月21日,美国白宫发布新施政纲领,宣布将退出TPP和北美自贸区。

协议特点

威胁主权

造成严重损害和国家主权丧失的后果最危险的内容是加剧将权力转让给公司,大多数是美国的公司。在解决TPP提出的解决争端的准则下,大型公司可以在国际商业法庭因为本国引入新的法律—如保护消费者的法律—而损害大公司的投资和生意对有关国家提出起诉。2

全覆盖

涵盖关税(相互取消关税,涉万种商品)、投资、竞争政策、技术贸易壁垒、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以及绿色增长和劳工保护等多领域。

宽领域

TPP协议条款超过以往任何自由贸易协定。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等传统的FTA条款,也包含知识产权、劳工、环境、临时入境、国有企业、政府采购、金融、发展、能力建设、监管一致性、透明度和反腐败等亚太地区绝大多数FTA尚未涉及或较少涉及的条款。TPP倡导包容性贸易,加强成员国的合作和能力建设,帮助中小企业了解并利用好相关条款,以确保规模不同的经济体和企业均能够从中获益;同时,注重解决数字经济和国有企业带来的新的贸易挑战,促进创新能力、生产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高标准

如在环保、劳工、原产地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包含了诸多高标准的条款。作为亚太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平台,TPP虽然本质上仍属于FTA范畴,但其协议内容和标准均显著超过现有FTA的水平。TPP的“高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美国的自由贸易理念及其战略利益诉求。首先,在货物贸易领域,要求最终实现全部贸易品零关税;在服务贸易领域,采用了“准入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例外条款”这一自由化程度较高的方式,即对所有服务部门均给予准入前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仅对国防、金融、航空等少数特殊服务业设置例外条款。而且,在服务贸易、金融服务、投资等领域均采用“负面清单”的模式。

第二,在知识产权领域,TPP在地理指标、版权保护、反规避责任、专利保护、药品定价等方面提出的标准也明显高于WTO《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水平。以药品专利保护为例,美国在TPP谈判中最初希望给予生物制剂12年的专利保护期,但却遭到了其他缔约方的反对,最后只好妥协将保护期缩短至8年。新西兰等缔约方认为,对专利过度保护可能会阻碍创新和仿制药生产并有损TPP内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第三,TPP协议中专门增设了劳工和环境条款,并与贸易相挂钩,通过强加于别国较高的劳工和环境标准等,将有助于美国借此对其他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实施贸易制裁,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

第四,TPP协议还针对国有企业单列一章,主张取消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支持、财政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的贸易条款,包括对国有企业海外投资所给与的特惠融资措施、保护外国私营企业经济活动、撤销政府采购的优惠偏好等内容。这些规定对现有成员国影响可能并不很大,但对拥有众多国有企业的中国来说,短期内将难以承受。

谈判趋势

自2010年3月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全面启动TPP谈判以来,到12月止共举行了4轮谈判,计划于2011年再举行5轮谈判,并于2011年11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结束谈判。

目前,TPP成员间的自由贸易协定除文莱、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四国外,其他协定(生效时间)还包括:澳大利亚-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3月6日)、澳大利亚-新西兰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1983年1月1日)、澳大利亚-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2003年7月28日)、澳大利亚-美国自由贸易协定(2005年1月l日)、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04年1月1日)、美国-秘鲁贸易促进协定(2009年2月1日)、美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2004年1月1日)、秘鲁-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8月1日)、智利-秘鲁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3月1日)、新西兰-新加坡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2001年1月1日)。此外,美国还与越南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2001年12月10日)。

由于成员间的贸易协定纵横交错,如何处理原有自由贸易协定与TPP的关系是谈判主要议题之一。澳大利亚为进一步扩大出口市场,坚持要求在原有自由贸易协定基础上继续贸易自由化进程。美国倾向于不受原有贸易协定的约束,达成一个全新的自由贸易协定。

TPP谈判采取闭门磋商的方式进行,谈判结束前不对外公布技术文本。据媒体报道,谈判共涉及以下议题:农业、劳工、环境、政府采购、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原产地标准、保障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SPS)、透明度、文本整合等。

社会影响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将突破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FTA)模式,达成包括所有商品和服务在内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协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将对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可能将整合亚太的两大经济区域合作组织,亦即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和东南亚国家联盟重叠的主要成员国,将发展成为涵盖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大多数成员在内的亚太自由贸易区,成为亚太区域内的小型世界贸易组织(WTO)。

目前中国尚未加入该协定,但未来不排除中国在适宜的时候提出加入。从短期看,该协定或对中国的对外贸易形成某种程度的冲击,但从长期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任何一个多边贸易安排都无法将非协定国家和地区排除于国际贸易体系之外,否则其自身发展将大为受限。

与WTO

TPP与WTO不尽相同。它从传统、单一、狭义的贸易协定拓展成为现代、广义、综合的贸易协定。除了经济元素以外,TPP包含了许多非经济元素。TPP成员不仅要受到贸易机制的制约,而且还要受到法律法规、社会团体、生态环境、商业模式和公众评判等制约。这可以说是西方国家,对于“自由贸易”的全新注解。这是整体、多层次发展的自由贸易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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