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一种群众监督形式)

周勇康 4 0

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民间自发的网络反腐行动,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二是政府利用网络的特点,开展网络举报等一些电子政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政府,防止腐败。作为互联网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得到中国执政者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的词义。作为互联网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得到中国执政者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的词条。

网络反腐

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

民间自发的网络反腐行动、政府利用网络的特点,开展网络举报等一些电子政务

简介

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行政行为与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

网络反腐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内涵明确的概念,就在于它在本质意义上整合了三方面的内容,即网络、民意、执政能力。网络以其独有的特征,一方面吸纳了民意表达,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产生了无所不在的监督和约束。

另一方面,网络也为执政者和施政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崭新的对话方式,可以更为清晰、理性、全景式的把握民众心理和社会舆论氛围,从而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与时俱进的提高执政、施政能力,从而在内部减少并消除腐败发生的可能性。网络为反腐败提供了两大支柱,一个是阳光下的“扁平社会”,一个是逐步精英化的执政群体。本人认为,前者尤为重要,也凸显了网络反腐作为全新反腐利器的优势。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网络的开放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使其形成一个人人都可参与的扁平化舆论场,从而以声势浩大的“围观”倒逼问题官员被查。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网络反腐所提供的往往是“蛛丝马迹”,而反腐取得成效的关键,仍然在于纪检监察等权威部门的及时介入和调查处理。与此同时,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也容易产生一些不实信息,不能排除某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反腐的名义,造谣、诽谤、诋毁他人,对他人生活作风等问题的报道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有些人甚至会利用网络进行恶意诽谤,毁坏他人名誉,从而成为打击报复的手段。因此,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1

网络反腐(一种群众监督形式)

网络反腐

背景

当今时代,网络如水银泻地般浸入了人的工作和生活,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网络的惊涛拍岸,也冲击着传统的反腐格局。是视之为洪水猛兽,还是神兵利器?这是一个思维问题,也是一个考验智慧和能力的问题。网络以其公开透明快捷的特性,成为反腐败的天然盟友。我国反腐机构抓住网络带来的机遇,顺势而为、积极引导,充分发挥网络的正面效用,实现了反腐与网络的良性互动。一个令人欣喜的局面出现:我们正在大踏步进入反腐败信息化时代。

立法反腐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由于其开放性、快捷性和广泛性等特点,成为网民表达观点诉求的新平台,这也就是“网络反腐”之所以能够有效的原因。然而,长期来看,狂欢式的“网络反腐”仅能给网民一时之快,却不是治理腐败问题的根本武器。

登录微博或打开论坛,各类举报信息、爆料内容络绎不绝,看似有真凭实据者,却也有耸人听闻之嫌。实名举报且证据确凿,政府部门因而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在互联网上,人人可以随意突破道德的底线,也就意味着人人可能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当大家都在谩骂、攻击、诋毁时,网络也会逐渐失去公信力,“网络反腐”自然也会走到尽头。

近些年来查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来看,很多案件是根据网民向相关机构举报提供的线索查处的。我们应该清晰认识到,治理腐败问题,网络代替不了法律,必须要法制,必须依照程序,只有法律才能真正保护举报人。而《决定》的出台恰恰是为了保护网民的个人身份信息。从这个意义上看,网民大可不必认为《决定》会影响网民对腐败行为的揭露。相反,《决定》会对网民有所约束,让网民更加负责任地举报、举证,让纪检部门更有效率的开展工作,让那些真正的诉求浮出水面,这样的“网络反腐”才能进一步成长壮大。

发展情况

官方对民间网络反腐的态度

在网络日益受到反腐机构青睐的同时,由于网络公开和透明的特性,又无意中开辟了一个反腐新战场——民间网络反腐。

网络反腐(一种群众监督形式)

网络反腐

这是个不是巧合的巧合,官方开通网上举报和民间举报网站的建立几乎同时起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的同年10月1日,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

与官方网络举报不事张扬相异,民间网络反腐带给人一种锣鼓喧天的感觉。一些腐败分子正是先在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后、再被反腐机构锁定、最后落马的。

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公开举报,是在传统举报方式存在效率低、查处缺乏监督等弊端下的一种无奈之举。有媒体评论,这是公民不甘于被动地参与反腐,不甘于自己举报后被动地等着更高权力去反腐,而是想寻求一种制度平台掌握反腐的主动权,以民意压力促使官方作为。

可以说,公开是民间网络反腐的唯一利器,但这同时是柄双刃剑,这种方式蕴涵着巨大的风险——一旦被证明举报失实,举报者可能会导致诽谤罪的后果。

因此,民间网络反腐尚缺乏法律的支撑,也未被官方认可。如最高检发言人说:“我们现在提倡网络举报,这会对举报人提供一个很好的保护。我们绝对不提倡在公共网上举报。很多人为了发泄义愤,在公共网络上举报,但效果适得其反。这些信息让被举报人知道后,他会有所准备、会串供,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

而“中国民间第一职业举报人”姜焕文则说,正是一些官方举报网站接到举报信后不能及时答复,许多举报石沉大海,才会导致一些人利用极端的方式炒作造势。

有学者撰文指出,应该为民间反腐提供制度化出口,使民间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不至于走向盲目;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清除腐败。韩国为了应对腐败日益严重的趋势,成立了颇具特色的民间反腐败组织与市民、企业、政府和透明国际已经开始形成一个反腐败网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青年作家葛树春创办的民间反腐维权网站中国反腐维权网日前奋斗在惩恶扬善的第一线,该站是网络反腐网站的一个缩影,香港文汇报曾以“网民反腐在线,中央授予尚方宝剑”为题对该网站和该网站站长葛树春先生作出报道。

网络反腐的背后

网络反腐的背后是公众对执政者与施政者一种迫切需要与之对话,要求公开、公正、公平的一种强烈需求,即是对腐败的入骨的恨、也是对对执政者与施政者真正能做到服务型的迫切期盼!

而落实到执政与执法这个层面,就是公众在以网络进行反腐的同时,更是在期待一种公开、公平、快捷的办公形式,即执政者与施政者的服务型现场办公,政府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腐败防范,就有必要从普及政府单位的现场办公着手!

中国政法大学的网络反腐课

2012年12月7日,独立撰稿人、《民间维权人手记》作者、中国清风网(原中国反腐维权网)创办人、小方舟孤儿院理事长葛树春应邀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用自己亲身经历,给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们讲了一堂生动的“网络反腐”课。葛树春在讲课的过程中,将2011年出版发行的专著《民间维权人手记》赠送给同学们,并例举了许多自己调查、报道过的真实案例,如镇江上访女被关精神病院10年事件,忠县民政局野蛮挖尸引发刑事案件以及唐山路北区非法强拆案被全国通报后,强拆受害者刘玉相遭秋后算账等。

葛树春呼吁将来做记者的同学要多关注一些社会民生类的选题,并从大学时代起就开始利用网络监督身边的腐败现象,如公车私用等。同时,葛树春还将自己为理事长的小方舟孤儿院介绍个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们。最后,葛树春的讲演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网上举报

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那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而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

新华社在09年也通过新华网公布了中央和地方网络举报方式

据知情人透露,“其实,2003年的时候,中央纪委已经有人提议开通举报网站,但当时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问题,怕泄密。到了2005年觉得安全问题已经完全解决了,才正式推出。”如今,全国已有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

相对于民间网络举报的争吵与喧闹,官方的网上举报走的是一条沉稳的路子,不事张扬,而事功渐成。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其中署名举报、有效举报比较多。而最高检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最高检控告检察厅举报工作处副处长白会民说。

据调查,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举报在反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举报的质量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重要。“网上举报,是一条最经济、最便捷、最互动和最保密的举报方式。”2005年初在全国首批开通举报网站的四川省纪委信访室主任黄秀川对记者说,“在网上,匿名的举报者也能和办案机关进行互动交流,这是传统的信访方式无法比拟的。”

“网络举报的利用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举报工作处处长何延安告诉记者,江苏某检察院曾在9个月,一共查处了12起经济大案,其中有8件是来自网上举报。

为什么民间网络反腐能引发大众狂欢,而官方的网上举报的影响却显得有些波澜不兴呢?“因为我们对网上举报强调保密,整个过程只在我们和举报人之间进行,不像一些民间网站那样大肆宣扬炒作。”

网络廉政文化清风扑面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全国各地反腐机构积极运用网络载体进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抢占网络文化的制高点。大量的反腐倡廉歌曲、廉政公益广告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在五彩缤纷的网络文化中,廉政文化已然成为一朵奇葩,卓尔不群,幽香自远。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任建明认为,网络具有信息传递迅速、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并且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在廉洁教育的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通过网络公开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如中央对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件的处理以及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处死刑,这些重大案件在网络上迅速地传播开来并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

全国从中央到地方,从省市到区县,从党政机关到企业院校,纷纷建立了独立域名的廉政网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有的设立了廉政专题,还有的在全国知名的门户网站上开辟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200家。

四川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郭世一对记者说:“网络是知识群体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当前最重要的舆论阵地之一。通过网络开展反腐倡廉宣传,不仅让群众知晓我们在做什么,增强他们对反腐败的信心,也能消除误解,澄清错误认识。现在,四川省市县三级都已经开通了廉政网络,有的地方干得风风火火。”

网络反腐(一种群众监督形式)

网络反腐

记者在网上打开“四川平昌廉政网”,这虽然只是一个县级纪委的门户网站,但自7月正式公开运行以来,浏览量已逾18万人次,平均每天有1200余人次浏览。记者发现,该网站的“举报中心”特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岗”,方便群众通过邮件反映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见。

在网络的信息高速通道上,网络廉政文化的形式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山西省新绛县纪委在网上建了中国第一个纪委博客“绛州廉政博客”,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通道”。7月下旬,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区西门街道党工委等推出国内第一个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网络游戏《清廉战士》。虽然这款游戏面世后引发争议不断,并于3周之后宣布关闭,但它还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反腐的新思路。

电子政务成腐败克星

当前,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已经在我国各级政府推广和应用。人们惊奇地发现,它在提供了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和技术功能的同时,其反腐的效果也日益显现。

北京大学电子政务中心主任杨凤春认为,电子政务开启了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实现了反腐败从管人到管事、从思想到业务、从纪律到流程、从事后查处到实时监控、从内在自我控制到外部技术控制的转变,从而降低了监督和追惩的成本,提高了反腐败的效率和“效度”,创新出了具有技术诱致能力的技术防控腐败的制度环境和文化。

权力缺乏必要的限制、权力的运作不透明往往是产生腐败的两大原因。而电子政务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它可以用“阳光”杀灭滋生腐败的“病菌”。利用网络可将公共权力的范围公之于众,也使政府行为更具公信力。如河北省邯郸市专门建立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网,列出“权力清单”,接受民众的监督。广东省推广“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省人大联网,实现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11月我国首个政府采购网上监督系统——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监察系统正式启动。该系统集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于一体,全程监督模块涵盖了政府采购从中介机构选定到验收付款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察。

绝大多数官员腐败案件与行政审批有关。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曾经做过一项统计,深圳建市以来,因腐败而被绳之以法的党员干部,90%以上都涉嫌行政审批——领导干部腐败就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批”出来的。因此深圳市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信息化改革,运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这个系统下,软件系统会自动采集每一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的详细信息,监察机关同步监控行政审批的实施过程。服务窗口上还设有视频监控,能够现场监督公务员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情况。

据统计,全国已经建立1900多个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把过去分散式、封闭式、串联式的审批,改为集中式、开放式、并联式的审批。从7月1日起,成都市对多项企业市场准入前置审批项目试运行并联审批制度,申请人不用再分头到各审批部门办理手续,只要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提交一份申请材料,各部门就可以通过网络连接实行在线审批。

网络就像一个透明鱼缸,权力的运作在其中纤毫毕现。有人说,利用网络反腐败虽不是万能的,但它的透明度无疑使它成为腐败的一大克星。而今,网络反腐已日益成为世界潮流。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西方国家代表和专家建议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他们建议各国政府建立一种便于各企业和市民关注和评估政府的服务质量的电子系统,以避免出现腐败问题。

反腐利器

网络已成为学术反腐的利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打假名师、中山大学副教授郭颐顿在著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公开揭露“广东省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得主、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主任夏纪梅伙同副主任王哲等人在申报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大肆造假的案例。又如,原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连生被人在网上揭露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再如刘铁男的落马与网络举报有一定关系。2012年12月,媒体人罗昌平公开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刘铁男。2013年5月,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而在此前,2012年11月,微博爆出了时任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从被举报到其落马前后仅约63个小时。2

新挑战

利刃缺口

非理性因素削弱网络反腐正能量

网络举报的特点之一是传播面广,可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但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可靠性并不能保证,举报者的身份也较难确定,并非“一查一个准”。

“一些举报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一些无中生有的错误信息则是对纪检监察力量的浪费,也是对当事人的伤害。”他说。

与此同时,网络举报中可能存在的非理性因素,也带来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影响。采访中,福建的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该省某乡村一位70多岁的普通村民在被一家媒体拍照时,赶紧把手腕上的手表往袖子里塞,理由竟是“害怕出名,担心被‘人肉'”。

“这些现象,其实都是网络反腐尚待规范的表现。”福建的一位纪委干部认为,目前看来,网络反腐是反腐工作的重要途径和补充,“不排除一些网络举报行为存在吸引眼球、提高知名度、个人利益使然、打击报复等可能性”。

接受采访的广西、福建、浙江、江苏等地的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均表示,网络举报只占全年办案线索的一小部分,大量线索还是来自信件、电话等举报途径,以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线索。此外,网络上一些没有实质性证据的怀疑,可能对被举报人“打草惊蛇”,反而对办案不利。

江苏一位纪委干部认为,腐败案件的查处是一个严肃过程。“网上曝出的一些案件是否违法需进一步调查,一直到最后判决才能定论。”

权利不再骄傲

网络反腐热潮折射廉政新期待

谈及网络时代对反腐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江苏淮安市纪委“阳光纪检”办公室主任尹树文认为,“阳光纪检”一方面打破了纪检监察机关以往在干部群众心目中的神秘色彩,消除了外界的一些误解;另一方面,也对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办事效率、自身廉洁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人们对网络反腐的认可和关注,其实也给我们的工作提了一个醒。”浙江省某县一位纪委干部认为,在允许的范围内,纪检部门可就案件受理及查处进展情况及时向公众作出回应,“这不仅是给群众一个交代,也让群众更加了解我们的工作。”

“房叔”等网络反腐事件,折射出当前反腐制度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一位基层干部对记者直言,反腐工作既要惩治,更离不开预防,要通过制度设计避免权力过于集中,“让权力不再骄傲”。

为避免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浙江省磐安县建立推行了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的“五个不直接分管”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其实为一把手增添了一道防护网;多了一个环节,就多了一层监督。”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卢志峰认为,加大反腐力度,规范权力运作,公开办事程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

打击力度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检察机关将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有何部署?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确定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加大办案力度为中心,以转变侦查方式、调整办案结构为主线,以提高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处率和遏制力为目标。”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反腐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坚持科学反腐、依法反腐、依靠群众反腐,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对反贪工作的助推作用。将突出查办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凡是关系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征地拆迁、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都将着力解决。

网络反腐(一种群众监督形式)

网络反腐

此外,在规范执法化方面,将进一步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避免因讯问录音录像缺失导致的非法证据排除;建立证据内部审查机制,发现非法证据主动排除,瑕疵证据及时补正;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切实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和突发疾病死亡意外事件。

最高检公诉厅厅长彭东表示,“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要保证办案质量。”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一方面要积极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着力完善公诉环节侦查监督工作机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严防冤错案件发生。另一方面,公诉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公诉案件证据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机制,重大案件跨地区调配优秀公诉人办理,确保出庭效果。

为扭转渎职侵权犯罪线索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四难”问题,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要求,反渎部门要切实实现侦查方式的转变。关注不正常、不正当、不合法现象背后的失职渎职;转变封闭、孤立办案方式,积极对待律师介入侦查活动,建立更加开放、灵活和包容的侦查办案环境。”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透露。

贪官下马

日前,最高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对反贪工作的助推作用”。官方对于“网络反腐”的这一表态,引发网民热议。

网民参与网络反腐的热情确实很高,从被“天价烟”“天价表”拉下马的周久耕、杨达才,到因“艳照视频”落马的雷政富,再到被调查乃至拘捕“房叔”“房姐”,网络反腐的巨大威力令人鼓舞。这也正是官方表达对网络反腐的重视,并提出“借力”网络反腐的原因之一。

通过网络渠道反腐,确实有监督力度大、信息整合快等优点。并且,网络反腐作为民间反腐的一种进化手段,网民一个键盘一个鼠标,就能行使对权力机关和官员的监督权。网络新兴技术,解决了传统举报耗时长、资费高、隐蔽性差等问题,其受欢迎也就不奇怪了。

但也应当看到,网络反腐不是什么“特效药”,并非一试就灵。网络自身的开放性和低门槛,给网络信息的甄别带来挑战。

说到底,网络只是一种工具,网络反腐若不能与制度反腐有效对接,则现有的网络反腐模式将难以持续。一方面,对网络反腐应当合理引导,确保网络反腐渠道的畅通。有关部门要在引导网民发布有效举报信息的同时,应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监测、搜集和研判,保护网民反腐热情;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完善网络反腐的处理与反馈机制,及时快速的对网络举报信息展开核查。使得网络反腐信息受理及时便捷、处理公开公正、反馈及时公信,发挥网络反腐的最大威力。

此外,网络反腐还需要诸如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公示、官员离职审计、任职公示等众多制度的配套落实。这样,既可在技术层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使得网民举报有据可依,确保其监督权。只有将网络反腐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进程,与传统防腐反腐手段互动,形成合力倒逼官员清廉从政。

网络反腐成果

被网举“拉下马”的部分官员

李亚力(曾任山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2年10月,李亚力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构成渎职错误。此事在网上不断被曝,引起山西省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3年2月1日召开的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亚力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雷政富(曾任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

2012年11月20日,网上流传疑似雷政富的不雅视频,之后迅速成为网络热点话题。经核实,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雷政富。11月23日,雷政富被免去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陈雪明等(曾就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1日,网友上传视频举报上海高院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在某夜总会集体嫖娼。8月2日,上海市纪委、市高级法院组织专人展开调查;6日,通报调查结果并公布处分决定: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杨达才(曾任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8月26日,杨达才在延安交通事故现场,因面含微笑被人拍照上网,引发争议并被网友指出有多块名表,被讽刺为“表哥”。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做出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2013年8月30日,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9月5日,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周伟思(曾任广东深圳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

2012年11月25日,网友发帖称周伟思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辆,估计资产超过20亿元。经查,2013年2月8日,周伟思被执行逮捕。目前,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一案已侦查终结,并于7月3日被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刘铁男(曾任国家能源局局长)2012年12月6日,《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上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经调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目前,刘铁男已被免去其领导职务,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新华社2013年8月18日最新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秒杀贪官” 相关部门积极回应

在一项“你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网络调查中,74.6%的参与者选择了“网络曝光”,而选择“信访”方式的只占1.27%。

福建省一位纪委干部认为,人们之所以青睐网络举报,主要是因为网络能够吸引眼球,形成舆论压力,“迫使”有关部门快速作出回应,“一些长期得不到处理的问题一经网络曝光,可能很快就有了‘动静’”。相比传统的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的效果无疑迅速了许多。

在福建连江,一套网络涉腐涉纪舆情收集处置机制已经形成,纪检、宣传、公安等部门联合应对,凡是涉腐涉纪的舆情信息统一报送纪委处置。这套机制建立以来,连江全县共收集涉腐涉纪和群众关注的问题等舆情信息近6万条,其中45条与连江县有关的涉腐涉纪舆情进行了有效处置。

2011年8月以来,江苏淮安市纪委在当地最有人气的民间网站“淮水安澜”论坛开设了“阳光纪检”专栏,在接收网络举报的同时,要求各部门对网民反映的咨询投诉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应。17个月过去,这个旨在让百姓参与零距离、投诉零门槛的网络平台发布主题帖3.78万个、跟帖近55万个、点击量达6700余万人次,网民通过“阳光纪检”平台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案件达52起。

改进措施

不止于晒艳照、亮房产

2012年以来,“表哥”“房叔”等一些问题官员被网络曝光于大众“聚光灯”下,遭到纪检部门调查处理,网络反腐日益引人关注。然而,人们也发现,晒艳照、亮房产、小三曝光……网络反腐娱乐化、低俗化现象日趋严重。

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建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反腐也需要制度来规范,网络反腐绝不能止于“晒艳照、亮房产”,必须成为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组成部分。

“晒房晒照”下的网络反腐:围观让“贪官”亮出“原形”

从“表哥”、“房叔”的落马,再到“雷政富不雅视频”、“单增德离婚保证书”等热点事件,2012年以来,“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核查处理”成为腐败案件查处的一条新路径。

“微博一转、围观千万”。我国网民数量5.38亿,手机网民接近4亿。一张艳照、一段不雅视频,极易使网络形成强大的舆论场,发酵速度惊人,“前仆后继”的“房氏家族”曝光微博的转发量在十万以上。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说,大量网民围观,碎片化的信息拼凑出事件的大致面貌,倒逼反腐进程。

网络反腐(一种群众监督形式)

网络反腐

但一些代表委员同时表示,由网民参与的网络反腐热潮正在悄然改变着我国的反腐格局,但如不加以规范,负面效应将影响反腐效果,比如一些低俗化、娱乐化的网络反腐倾向容易形成集体性的非理性力量,导致“误伤”甚至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被曝光“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查实,只不过是一名普通工程师,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

网络反腐需脱去“低俗、娱乐”外衣

“网络反腐大部分靠文字、照片、视频等,从这些途径‘揪’贪官,容易流于表面化。”全国政协委员、儋州市副市长郑刚说,个人监督的力量比较薄弱,还可能带有不良动机或情绪,“这让网络反腐往往‘真假相掺’,其客观性会打折扣。”

郑刚进一步指出,依靠“辨认”官员的服饰、香烟、名表等反腐,难以为继。“随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以后这种反腐方式的效用会下降。”

“必须看到,网络反腐热的背后,暴露出目前举报机制不健全、渠道不畅通等体制机制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施耀忠说,正常的举报程序过于复杂,人们利用网络举报速度快、影响大、低成本,容易形成舆论气场等特点,希望以此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

此外,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以“小三”“私生子”“艳照”“别墅”等内容的网络举报,伴有利益纠葛,甚至恶意攻击,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反腐的严肃性。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表示,依靠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家庭成员照片进行反腐,这不是反腐的有效形式,“对他人隐私的尊重不够,甚至触犯了法律。”

施耀忠认为,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界定,相关法制建设如跟不上网络的发展,网络监督、举报等就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网络反腐需与制度齐发力

部分代表委员表示,网络反腐尽管具有“神奇”的力量,但不应成为反腐常态。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协同发力,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制度反腐仍然需要发挥主力作用。

施耀忠认为,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是规范网络反腐的关键问题。他建议,网络反腐制度必须法治化,包括制定法律保障对举报线索限时回应以及举报人安全,调查进展等问题做出具体的法律界定。

葛剑雄建议,对一些不良网络反腐举报信息和涉嫌侵权、打击报复性质的虚假网络反腐信息,进行综合治理,从而建立秩序保障、有法可依的网络环境。

“说到底,政府应该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对一些确有根据的质疑,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介入调查,并及时、详尽地公布调查结论。”蔡玲说,网民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互联网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网络反腐同样需要恪守法律。

多位代表委员表示,网络监督是一种重要形式,但是制度的力量更加系统、稳定。网络反腐应尽快与制度性反腐有机融合,这样即使贪腐者不抽名烟、不戴名表、不住豪宅,也能把他们揪出来。

积极对待网络反腐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3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是反腐的有效渠道,对于民众通过网络提供的线索官方非常重视。但网络线索不一定真实、网络反腐也非反腐唯一渠道,各方要理智看待。

2012年8月,陕西省包茂高速安塞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张新闻图片拍摄到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面带微笑出现在事故现场。这张照片引发网友愤怒声讨并“人肉搜索”出杨达才佩戴各类名表的多张图片。

陕西省纪委随后介入调查,并在今年两会前夕给予杨达才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表叔”杨达才“蹿红”网络后,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长李亚力等一些官员也先后因为网友的“爆料”而遭到调查,网络反腐的热度开始直线上升。

马馼指出,公民在网络上通过民主监督提供一些腐败的线索和问题,官方会以非常积极的态度去对待,但对这个问题大家也应该有全面、理智的看法。

“网络反腐首先不是‘终极’的”,马馼表示,对于来源于网络的线索,要通过核实后才能够最终确定,“目前一些不实信息的存在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其次,网络也不是反腐的唯一渠道。马馼介绍说,民众如果有相关线索也可以向一些常规渠道提供,“比如说12388纪检监察热线,大家既可以用电话反映问题也可以通过网络举报。此外,各级信访局、各级人民检察院也都有举报腐败的渠道”。

对于“网络反腐是否会逐渐成为主流、越来越重要”的提问,马馼坦言,“这个还不好说”。她透露,基于网络线索而展开调查的案件的占比目前来看还很少。未来,只有通过加强各个方面的法制,对一些网络行为做出规范,网络反腐才有望进一步发挥出积极作用。

与网络反腐相呼应,如何管理“裸官”也是民众近 来高度关注的反腐话题之一。

由于曾在2011年透露中国将首度登记管理“裸官”,这两年来,每逢两会,都会有记者追问马馼“中国统计出来的‘裸官’数量究竟是多少”。

2012年,马馼“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的回答曾一度引发各方热议。今天面对记者又一次的相关提问,马馼依旧表示“提供不出来”。对此,她解释说,“裸官”是一个涉及到干部管理层面的问题,中国的“裸官”具体有多少应该向组织部门了解。

谈到近 来频繁出现各种反腐线索的微博,马馼表示,她也经常登录微博浏览信息、关注网友们提了哪些意见,但自己很少写,“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如果写了,可能来不及回复网友留言,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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