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构成的自由贸易区)

康阳 4 0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是指由中国日本韩国构成的自由贸易区。这一设想是2002年在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峰会上提出的。设想中,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是一个由人口超过15亿的大市场构成的三国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将被取消,商品等物资流动更加顺畅,区内厂商往往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更大市场和收益,消费者则可获得价格更低的商品,中日韩三国的整体经济福利都会有所增加。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边召开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经贸部长举行会晤,宣布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示谈到,在当前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大背景下,推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达成一个全面、高水平、互惠的协定,对三方都有好处。1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China Japan ROK FTA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韩国

2007年3月

发展历史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构成的自由贸易区)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这一设想于2002年首次被提出,中日韩三国领导人首先同意开展相关民间研究。在之后的约7年时间里,中日韩三国研究机构对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了大量分析研究,并初步得出积极结论。

2007年3月,中日韩三国成立联合研究委员会,负责探讨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并开始进行三边投资协定谈判。

2009年10月,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举行,中日韩领导人达成尽快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的共识。同年10月,中日韩在泰国举行的第六次中日韩商务部部长会议发表联合声明,提出中日韩将于2010年上半年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

2010年5月30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第一轮会议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中日韩领导人表示将努力在2012年前完成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

2011年11月19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日本首相野田佳彦、韩国总统李明博就中日韩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三国领导人在会谈中取得共识,要在2011年12月底完成各国对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TA)的研究,从而尽快启动对此协议的正式谈判。

2012年8月21日,为落实5月份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关于今年年内启动三国自贸区谈判的共识,中日韩三国代表团在青岛举行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第二次磋商会议,做好启动谈判的准备工作。

根据2012年5月13日三国领导人在北京举行的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中的共识,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日本经济产业大臣枝野幸男、韩国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长朴泰镐,于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边第21届东盟及其系列峰会期间会晤,宣布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2

2013年3月,中日韩自贸区第一轮谈判在韩国首尔举行。2013年7月在中国上海举行第二轮谈判会议。

2014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京举行会晤,双方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会晤后,在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韩国通商产业资源部部长尹相直,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结束中韩自贸区实质性谈判的会议纪要。

2015年5月12日,中日韩自贸区第七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团出席。在为期两天的谈判中,三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定范围领域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2018年10月25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时隔七年正式访华。访问期间,中日双方举行了多个活动,达成诸多共识。同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提出要“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

2018年11月15日,在新加坡会展中心出席第21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东盟十国领导人以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韩国总统文在寅、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共同出席。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主持会议。

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示,推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对三方都有好处。

谈判会议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构成的自由贸易区)

第一轮谈判

中日韩自贸区第一轮谈判于2013年3月26-28日在韩国首尔举行。三方讨论了自贸区的机制安排、谈判领域及谈判方式等议题。三方商定将在2013年举行三轮谈判,后两轮谈判将分别在中国和日本举行。三国均表示将共同努力,为谈判创造有利的环境,推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早日取得成果。

第二轮谈判

中日韩自贸区第二轮谈判在上海启动,本轮谈判将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议题进行磋商和交流。

第四轮谈判

2014年3月4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四轮谈判在韩国首尔举行。中方首席谈判代表、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率团与会。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保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派员与会。日本、韩国也均派代表团参加谈判。本轮谈判主要就货物贸易的降税模式、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开放方式、协定的范围和领域等议题展开磋商。

第五轮谈判

2014年9月1日,中日韩自贸区第五轮谈判在北京举行。中方由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率团出席,日、韩两方则分别由日本外务省副部级审议官长岭安政和韩国通商产业资源部部长助理禹泰熙率团与会。本轮谈判将持续五天,三方主要就货物贸易的降税模式、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开放方式等议题展开磋商,并就协定的范围和领域交换意见。

第六轮谈判

中日韩自贸区第六轮谈判开始了。在日本领导人错误言行导致日本对华、对韩关系冰封,日本对其与中韩争议表现出一定现实态度、中韩自贸区协定货物贸易部分又已经尘埃落定的情况下,我们期望这次谈判能够破冰前行,取得一定进展。

3月21日,在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韩国外长尹炳世、日本外相岸田文雄联合发布的新闻稿中,“加快中日韩自贸区(FTA)谈判”被视作是此次三国外长会议最重要也最“实际”的一个成果。而就在中日韩三国外长举行会晤前一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三方相关人员刚刚在首尔就第七轮中日韩自贸区协定谈判相关事宜举行了会谈。而在3月初,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也表示,将在中韩自贸区协定签署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和加速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建设。

三国在第三次务实谈判上将完成2012年11月三国领导宣布启动FTA谈判所需的有关行政程序的事先协商。

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孙元江、外交外交通商部东亚FTA推进企划团长金荣武、日本外务省经济局审议官五嶋贤二将出席谈判作为各国首席代表。

第六轮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日前在日本东京结束。三国原本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谈判,但因种种原因,三国磋商陷入困难局面,预计达成时间将推后一年。

第七轮谈判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构成的自由贸易区)

中日韩自贸区第七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2015年5月12日在首尔举行,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团出席。在为期两天的谈判中,三方将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定范围领域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第八轮谈判

9月24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八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团出席。在为期两天的谈判中,三方将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定领域范围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商签中日韩自贸协定将为三国间的贸易、投资与合作建立一个综合性制度框架,推动相互扩大市场开放,促进区域内经济的整体发展与繁荣。

第九轮谈判

2016年1月18日,中日韩自贸区第九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三方均认为,建立中日韩自贸区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挖掘提升三国贸易投资水平的潜力,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符合三国整体利益,有利于本地区的繁荣与发展。2015年11月,三国领导人发表联合宣言,重申将进一步努力加速谈判,最终缔结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贸协定。

第十轮谈判

2016年6月27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十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日本外务省外务审议官片上庆一、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助理金学道分别率代表团出席。在为期一天半的谈判中,三方将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定领域范围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三方均认为,建立中日韩自贸区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挖掘提升三国贸易投资水平的潜力,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符合三国整体利益,有利于本地区的繁荣与发展。

2015年11月,三国领导人发表联合宣言,重申将进一步努力加速三国自贸区谈判,最终缔结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贸协定。

第十一轮谈判

2017年1月11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十一轮谈判在北京举行。三方均认为,建立中日韩自贸区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挖掘提升三国贸易投资水平的潜力,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符合三国整体利益,有利于本地区的繁荣与发展。

2015年11月,三国领导人发表联合宣言,重申将进一步努力加速三国自贸区谈判,最终缔结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贸协定。

2016年10月召开的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也承诺要加紧推进谈判,寻求三国自贸区的独特价值。

第十二轮谈判

2017年4月13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十二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本轮谈判自4月10日开始。三方先期举行了服务贸易、电信、金融服务、自然人移动、投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工作组会议,并就服务贸易管理措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政策交流。

第十三轮谈判

2018年3月23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十三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与日本外务省外务审议官山崎和之、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助理金荣三分别率各方代表团与会。三方一致认为,尽快完成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符合三方共同利益,对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实现东亚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三方就如何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重要议题取得更大进展深入交换了意见。

第十四轮谈判

2018年12月7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十四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与日本外务省外务审议官山崎和之、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助理俞明希分率各方代表团出席。三方一致同意推进落实三国领导人共识,加快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

第十五轮谈判

2019年4月12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十五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日本举行。本轮谈判是三方达成全面提速谈判共识后的首轮谈判。三方举行了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司局级磋商和13个具体议题的分组会议,就相关议题谈判推进的方法、路径达成积极共识,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方一致同意,在三方共同参与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取得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水平,纳入高标准规则,打造RCEP+的自贸协定。

第十六轮谈判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构成的自由贸易区)

2019年11月14日下午,商务部召开11月第2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高峰表示,中日韩三方已就推动谈判全面提速达成共识。中日韩三方商定将于11月底,在韩国举行中日韩自贸区第16轮谈判。

协议成果

联合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的领导人,于2010年5月29日在韩国济州市举行了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将继续坚持和全面落实《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中日韩伙伴关系联合声明》和《中日韩合作十周年联合声明》中的各项共识。

在促进人员、货物、服务和资金往来,以及应对经济全球化潮流为首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方面,中日韩合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将继续秉承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推动中日韩关系向着睦邻互信、全面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方向前进。

提出到2020年,即下一个十年结束时应该实现的具体目标和远景后,中日韩需要集中力量,推动中日韩合作达到新的高度,使得中日韩面向未来和全方位合作的伙伴关系更加巩固,各领域互利合作更具成果,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更加深厚,中日韩合作将促进中日韩的共同利益,为东亚国家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贡献。

2012年5月13日,中日韩签署的自由贸易投资协议:包括27条和1个附加议定书,囊括了国际投资协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内容,包括投资定义、使用范围、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征收、转移、代位、税收、一般例外、争议解决等条款。

价值意义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构成的自由贸易区)

中日韩民间研究小组通过各自独立的模型测算,初步达成一致的结论:即如果提升中日韩贸易自由化程度,中日韩经济增速度可进一步提高,其中韩国受益最为明显。中日韩任何两国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收益都小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效果。此外,对中日韩企业的问卷调查也获得正面反馈。

建设中日韩自贸区,符合三国人民利益,惠及地区与世界,是一件互利共赢的好事,三国经济目前都面临加快转型升级的共同需求。我们应积极拓展新兴领域合作,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后劲。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设立可促进东亚区域经济发展。对三国而言,有利于扩大同东亚邻邦的经济协作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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